“今日爆團”被曝涉?zhèn)鳎旱胤绞斜O(jiān)局介入調查?
近日,有網(wǎng)友后臺咨詢一款名為“今日爆團”的社交電商平臺,該網(wǎng)友懷疑“今日爆團”推廣的多級分銷的獎金制度與《禁止傳銷條例》規(guī)定相符合。而據(jù)公開信息顯示,“今日爆團”是一款致力于為廣大代購提供品牌貨源的手機應用,是上海優(yōu)動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優(yōu)動公司)旗下產品。
那么,今日爆團為何會被質疑涉嫌傳銷呢?我們一探究竟。
多級分銷模式被曝涉嫌傳銷
據(jù)悉,在“今日爆團”的晉升體系內,有2類角色,一類是買貨的人顧客,另一類是賣貨的人店主,店主角色又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店主、服務商與合伙人,不同等級所獲權益不同。
店主:受邀才能成為店主。換言之,只有平臺的店主、服務商、合伙人發(fā)鏈接或者海報邀請你成為店主,注冊后才能是店主,如果你自己進入小程序就是顧客,看不到傭金與店主們才能看到的頁面。此外,銷售傭金100%,指的是你成為店主后,登錄小程序看到的傭金,就是你賣貨賺的傭金或者自購可以省下來的錢。每個商品都有具體的傭金顯示,比如:賣100元的商品你可以看到傭金是20元。
目前店主的收益主要有兩部分:賣貨的傭金;培育補貼活動的傭金。賣貨的傭金:拿賣85元的商品為例,傭金是17元,每天賣2單,一個月賺1000元傭金,而每天賣10單,一個月賺5000元傭金,若每天賣20單,一個月就賺10000元傭金。其次,培育補貼活動的傭金:平臺為了幫助店主擴展團隊,店主只要完成下述任務中的其中一個,即任務一:店鋪銷售額1000元;任務二:邀請2人注冊店主,就可享受直邀店主10%的傭金補貼。比如:邀請10個店主,每個店主每天賣10單,月賺5000元。
服務商:直邀20個合格店主(合格店主:個人店鋪累計銷售額達到1000元);團隊累積銷售額達2萬。比如:A邀請了B,B再邀請了C,C再邀請了DEF,B是A的直邀,CDEF都是A的間邀。
成為服務商的權益有:125%店鋪商品銷售傭金;同一商品,店主賣貨傭金是100元,服務商賣貨傭金是125元,傭金提升25%。其次,25%的團隊傭金獎勵,服務商下面所有店主賣貨總傭金10000元(注意,是所有的直邀店主+所有的間邀店主),服務商可得2500元團隊傭金;30%的直邀服務商的團隊傭金獎勵,如果服務商有直邀服務商,直邀服務商有上述2500元團隊傭金,服務商可得750元培育傭金。
合伙人:團隊累計500個合格店主,就是團隊里面所有直邀+所有間邀店主中,累計銷售滿1000元的店主數(shù)500個;團隊累計銷售額達到250萬,就是自己銷售額+所有直邀銷售額+所有間邀銷售額,累計到250萬;培養(yǎng)5個直屬服務商,直屬的意思,就是直接屬于你的服務商,包括你直邀的店主成長為服務商,也包括你間邀的店主成長為服務商。比如:合伙人邀請店主A,店主A邀請店主B,如果店主B成長為服務商B,店主A還是店主,沒有成長為服務商,那么,服務商B也是合伙人的直屬服務商。
合伙人權益:銷售傭金:140%,同一商品,店主賣貨傭金是100元,服務商賣貨傭金是125元,傭金提升25%,合伙人賣貨傭金是140元,傭金提升40%;團隊傭金:40%的直屬店主的銷售傭金,直屬店主的意思就是,只要下面的店主上面沒有服務商的,都是你的直屬店主,
一般情況下,是直邀店主+直邀店主再邀請的所有店主;團隊傭金:60%的直屬服務商的團隊傭金,直屬服務商,跟直屬店主邏輯類似,只要下面的服務商上面沒有服務商的,都是你的直屬服務商;培育傭金:20%的直邀合伙人的團隊傭金。
對此,相關律師則表示:“‘今日爆團’要求用戶通過邀請新店主發(fā)展下級人員逐級晉升,形成多級裂變。在升為服務商身份后,可享受團隊計酬,還可享受其團隊(店主)傭金的25%,直屬服務商的團隊傭金的30%;合伙人可享受直屬店主的銷售傭金的40%,直屬服務商的團隊傭金的60%,及直屬合伙人的團隊傭金的20%。以上行為均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團隊計酬’?!?/span>
與唯品會戰(zhàn)略合作?
據(jù)企查查顯示,上海優(yōu)動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0日,實繳資本為1344萬元,公司法人是朱建國,但實際控制人為吳彬,持股比例為 35%,值得一提的是吳彬除了是上海優(yōu)動公司實際控制人,也是唯品會的前董事及天使投資人。
2021年4月,上海優(yōu)動公司宣布與唯品會進行戰(zhàn)略合作。
“今年4月14日,今日爆團被上海市虹口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調查。”據(jù)相關知情人透露:“5月12日,‘今日爆團’APP已更名為‘播貨聯(lián)盟’,原小程序暫未更名?!?/span>
“近年來,通過微信、QQ群以及相關APP等社交軟件購買商品在一些消費者中流行,被稱為社交電商模式。社交電商模式作為一種新業(yè)態(tài),有著一定的存在和發(fā)展空間。然而,須引起我們警惕的是,社交電商常??赡苡|碰到傳銷紅線。”據(jù)知情人表示:“防范社交電商變質,甚至淪為傳銷,強化監(jiān)管與執(zhí)法是重要保障。一方面市場監(jiān)管部門有必要加強涉嫌傳銷情形的普及,如拉人頭、交入門費、層級計酬等行為;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對社交電商平臺的規(guī)范,嚴厲打擊以社交電商為幌子的傳銷行為。無論什么樣的電子商務模式,在法律框架內行事是基本前提?!?/span>
對此,反傳萬里行將持續(xù)關注。
(原標題:唯品會戰(zhàn)略合作的“今日爆團”被曝涉嫌傳銷:網(wǎng)傳地方市監(jiān)局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