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電商(新零售)“傍名牌”事件頻發(fā),多家知名企業(yè)中招
9月15日,光明乳業(yè)官方發(fā)布聲明稱,近期有消費者反映,在微博、微信以及網購平臺等渠道上出現(xiàn)“光明新零售”“膳纖飲”“清清飲”“亞麻籽膳食粉”等宣傳內容及產品,產品宣傳鏈接及產品包裝中出現(xiàn)“光明”字樣及Logo。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光明乳業(yè)聲明,公司及各(子)公司并未推出此類產品,也未與該產品的生產商、銷售商建立合作關系。
光明乳業(yè)的這份聲明直接向消費者表明了它與光明新零售并無關聯(lián)。對此“光明新零售”法定代表人楊德坤回應稱, “ 光明新零售”與光明食品集團、光明乳業(yè)沒有關聯(lián),其取得授權的“光明Brilliant” 商標也與光明集團沒有關系。對于代理商發(fā)布的“光明”商標關系圖及相關宣傳,也非官方行為,公司未這樣宣導。
這也不是光明新零售首次表態(tài),在今年5月份,光明新零售運營中心負責人曾公開表示,公司賣這個產品需要一個信任背書,所以達成了合作拿到了光明烘焙類商標的授權,把這個商標貼在公司的產品上去銷售,在市場上會有更多的認可,也更好推廣,因為大家都知道光明。但是光明烘焙類商標不屬于光明集團,也不屬于光明乳業(yè)。
看起來,兩家公司也相互表明了態(tài)度,然而即便如此,光明新零售的代理們仍舊不停發(fā)布打著光明乳業(yè)的擦邊球宣傳廣告,比如說:為什么選擇光明新零售,理由1大品牌自帶流量,“光明”超強IP自帶流量。
▲微博截圖
這是李旭反傳銷團隊小編在微博隨手搜索一下看到的,注意看這個時間是9月20日,在光明乳業(yè)發(fā)布聲明之后,光明新零售的代理們還在有意誤導消費者。而且這樣的宣傳一抓一大把。光明新零售貌似也只是嘴上說說,對于代理的行為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近年來,社交電商行業(yè)迅猛發(fā)展,當一個新的社交電商平臺成立的時候,為了引流就會想要采取一些“捷徑”,這種利用大牌背書的宣傳手法也變得非常常見。
9月初,環(huán)球健康就曝光"輕時代東阿雙膠燕窩或冒充東阿阿膠集團產品"。文中提到,根據(jù)經銷商提供的一份招商資料顯示,東阿雙膠燕窩羹是依托“阿膠+”戰(zhàn)略的首個爆品。由“東阿阿膠、阿膠驢骨膠原肽與高品質燕窩組成的復方”,并稱“為推廣阿膠+燕窩的高科技新品,東阿集團宣布零潤補貼戰(zhàn)略,將高高在上的阿膠燕窩以普通營養(yǎng)品的價格銷售……”。不過在收到產品后,卻看不到東阿阿膠的任何品牌標識。
▲東阿雙膠燕窩招商材料
經銷商表示東阿雙膠燕窩的生產廠家“東阿縣澳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已獲得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yè)標識使用權的。但是授權范圍只包括:“東阿縣澳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開發(fā)生產的鮮驢肉、調理驢肉、驢肉熟制品、驢肉餐飲品以及除驢皮外的衍生保健和美容產品,但不得突出使用或用作商標?!辈]有燕窩和阿膠方面的品牌授權,但輕時代東阿雙膠燕窩宣傳資料和產品包裝上,均有明顯的東阿阿膠品牌標識。
東阿阿膠客服在回答記者時也表示:“輕時代東阿雙膠燕窩”不是東阿阿膠集團的產品,兩者之間沒有任何的業(yè)務往來。
這套路,是不是有些雷同了?
除此之外,還有之前很火的 斑消寶一直宣稱自己是云南白藥斑消寶,其實與大家熟知的云南白藥并沒有任何關系,斑消寶是云南白藥國際集團斑消寶藥妝(香港)有限公司監(jiān)制的,該公司的成立時間是2018年6月。
一直強調是 廣藥集團王老吉品牌旗下產品的吉悠,其實該產品是由廣藥和黃大健康產品有限公司出品。據(jù)了解,廣藥集團是曾將王老吉品牌授權給廣州和黃大健康有限公司,吉悠確實曾為王老吉品牌使用產品,不過其許可日期早已結束。廣藥集團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廣藥集團與吉悠不存在任何關系,“吉悠與王老吉的關系也是假冒的,從未授權使用王老吉商標”。
大牌背書確實是一個好的宣傳方式,但也應該是建立在合規(guī)合法的基礎上。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有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監(jiān)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span>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傍牌的社交電商(新零售)平臺還經常使用類傳銷模式運作。
有網友跟李旭反傳銷團隊反饋,光明新零售就存在六級代理模式,還有高額分紅和平級獎勵等。
據(jù)了解,代理被分為VIP、區(qū)代、縣代、市代、省代、大區(qū)6個層級。普通消費者注冊購買330元一盒光明膳纖飲產品即可成為VIP,隨后直接銷售5單產品,團隊累計銷售10單產品后便升級為區(qū)代,之后也是以此類推升級。普通VIP享受33元的產品進價和10元利潤收入,隨后從區(qū)代開始,會員可以享受團隊收益,還可以拿所有團隊成員的銷售利潤分成,層級越高,其所享受的團隊收益也越高。
網友透露,“光明新零售”還為最高級別的會員設置了平級分紅獎勵,依據(jù)當月完成的銷售業(yè)績給予不同比例的提成,最低完成10萬可獲得2%的提成,最高完成300萬可獲得10%的提成。
這種不斷向更多級下線收取會員費和抽成,達成金字塔模式的行為就涉嫌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規(guī)定。
在此,李旭反傳銷團隊提醒各位被傍的大品牌們,應該重視起來此類情況的發(fā)生,根據(jù)以往案例,大多數(shù)傍牌的企業(yè)或產品,都或多或少有著虛假宣傳、涉嫌傳銷等問題,而很多消費者在選擇的時候往往會因為信得過大品牌而買單,長久下來不僅會寒了消費者的心,也讓企業(yè)形象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