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的傳銷大案盤點:龍愛量子、云聯(lián)惠、善心匯、青島大獅……
“云聯(lián)惠”
購買100元的商品,只需向平臺交16元,平臺就會將116元全額返還,這樣的“好事”,你信嗎?靠著“消費全返”的幌子,2014年以來,云聯(lián)惠公司誘使大量會員加入,并在網上不斷發(fā)展下線,截至2018年案發(fā),已在全國吸納會員896萬余人,按照平臺全返的規(guī)則,資金缺口達到4207.5億。面對如此龐大的資金缺口,云聯(lián)惠除了拉人頭的會費,基本沒有其他收入,一旦這場拉人頭的游戲崩盤,對社會和金融秩序產生的損害難以估量。
2021年8月20日,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主犯黃明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其他多名主要同案人員均被判刑。
“七億入口”
2020年5月18日,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jiān)管局獲悉,日前,寧波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聯(lián)合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涉案人員80余萬名、涉案資金8000多萬元的“七億入口”平臺特大傳銷案件。
據悉,該平臺高呼“流量變現(xiàn)、全民持股、共生共享”口號,以“打造7億中產階級”等高收益回報為誘餌,通過網絡虛假宣傳,采取“拉人頭”的方式大肆發(fā)展會員,收取“入會費”,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就裹挾受害者近百萬人。
“Plus Token”
2020年,按照公安部統(tǒng)一指揮部署,公安機關立案偵辦“Plus Token平臺”網絡傳銷案,先后將潛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該案82名骨干成員抓捕歸案,徹底摧毀了這一盤踞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絡傳銷組織。該案系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以比特幣等數(shù)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網絡傳銷案,涉及參與人員200余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余層,涉案數(shù)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龍愛量子”
2019年6月28日,賀州市八步區(qū)人民法院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龍愛量子”重大傳銷案件進行一審宣判,林躍慶等20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十一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總共9245萬元,依法沒收財產約19億元,追繳后上繳國庫。
2019年底,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特大傳銷案件“龍愛量子”一案已塵埃落定,二審法院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法院八步區(qū)人民法院原判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賀州中院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斑美拉”
2020年8月4日,廣西玉林市玉州區(qū)人民法院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斑美拉”特大傳銷案進行一審宣判,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其中余春羽犯數(shù)罪,何春松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總共2.7億多元,依法沒收財產約7億元,追繳后上繳國庫。
“博旅理財”
2020年11月3日至11月4日上午,四川省南部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了鄒某等33名被告人利用互聯(lián)網及手機APP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特大案件,該案涉案被告多達6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170多億,現(xiàn)第5批33名被告人所涉犯罪已開庭審理終結。
2016年,鄒某通過一位王姓網友(另案處理)加入澳門旅游娛樂有限公司的網絡投資平臺,后發(fā)展馮某加入該網絡投資平臺。鄒某、馮某陸續(xù)發(fā)展了多名被告人加入該網絡投資平臺。2017年10月18日,由于舊網絡投資平臺不夠穩(wěn)定,為謀取非法利益,鄒某與馮某委托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舊平臺為藍本,開發(fā)了新網絡投資平臺,并命名為博旅理財網絡投資平臺。該網絡投資平臺設定新注冊會員必須由老會員使用自己的賬號為新會員注冊賬號,以此建立層級關系;新會員使用現(xiàn)金購買籌碼和代理等級進行投資,享受投資分紅和擁有發(fā)展下線會員的資格,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法律意義上的傳銷。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jié)、認罪態(tài)度及悔罪表現(xiàn)等,南部法院作出一審判決,3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四十萬至兩萬元不等的罰金,對各被告人及涉案人員違法所得的現(xiàn)金、存款、房產、車輛等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善心匯”
2013年,張?zhí)烀髯猿闪⑸钲谑猩菩膮R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張?zhí)烀麝懤m(xù)招募人員加入“善心匯”公司,開發(fā)了“善心匯眾扶互生系統(tǒng)”并上線運行。其以“扶貧互助”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全國各地發(fā)展會員,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善種子”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fā)展下線的數(shù)量作為返利依據。截至案發(fā),參與“善心匯”傳銷活動的人員共598萬余人,涉案金額達1046億余元。
2018年12月,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張?zhí)烀饔衅谕叫淌吣瓴⑻幜P金1億元;判處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2019年5月,二審維持原判。
“青島大獅”
2021年8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qū)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了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的起訴書。該起訴書上披露,該傳銷公司打著“共產共富”等幌子,虛構盈利項目,在全國引誘500余萬人加入,涉案傳銷資金為70余億元。
經依法審查查明:岳某某自2016年6月先后成立青島大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獅公司)等30余家公司,購買了“中銷聯(lián)合”、“一壺茶”、“星通易賺”、“賺客帝國”、“文惠王”、“乾多多”、“開心海豚”、“盤古邦”、“九龍壁”等11款手機APP軟件,該11款軟件均包括分銷三級獎勵模式、團隊獎勵模式、區(qū)域獎勵模式等傳銷模式。石峰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上述10名被告人明知岳某某等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與者以購買商品或者繳納費用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fā)展人員數(shù)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傳銷活動,仍積極參加,大肆宣傳、推廣岳某某的傳銷組織和引誘、發(fā)展他人參與,騙取他人財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了刑法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行幣”
2019年8月19日上午,記者從湖南省公安廳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2018年,在公安部、省公安廳的指揮部署下,歷時2年3個月,湖南郴州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部督“五行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該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2名,凍結賬號593個,涉案金額17億元。截止到目前,該案先后有10名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中,該案主犯宋密秋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一千萬零五千元。該案系2018年公安部公布的全國十大涉眾型經濟犯罪典型案件之一。
經查,以宋密秋為首的犯罪團伙于2013年創(chuàng)建“云數(shù)貿”傳銷組織,因被全國多地公安機關打擊處理,宋密秋偷渡逃往泰國,后被泰國警方抓獲并判刑入獄。宋密秋在泰國監(jiān)獄服刑期間,仍遙控指揮其在國內的團伙骨干成員繼續(xù)發(fā)展五化聯(lián)盟、云訊通、建業(yè)聯(lián)盟等十余個傳銷下級組織。2016年12月,宋密秋在泰國出獄后,伙同他人設計了新的“五行幣”傳銷模式,并要求其它傳銷分支組織全部推廣“五行幣”傳銷模式。“五行幣”在推廣過程中未開網,會員注冊不通過網上注冊,仍是依托原“云數(shù)貿”傳銷組織人員群體基礎層層發(fā)展下線會員,并由推薦人手工記錄會員個人信息或者將會員推薦關系層層上報,按推薦關系排列會員之間上下層級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