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和云科”特大傳銷案兩名高層獲刑 法院責令向各被害人退賠
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8月11日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傳銷案,被告人許某禮、侯某生伙同他人以道和云科公司名義開展傳銷活動,截至案發(fā),云科商業(yè)大系統(tǒng)共有顧客會員2579671個,店主會員30672個,服務商會員1824個,層級共52級。
2016年9月,向某(另案起訴)與楊某、盧某2(另處理)等人成立云科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同年10月云科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成立道和云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道和云科公司,2017年2月13日住所變更為廣州市番禺區(qū)沙頭街禺山西路)。
向某擔任道和云科公司董事長、盧某2擔任總裁,被告人許某禮擔任商學院院長、夢科國際教育科技(廣州)有限公司董事長(負責培訓工作),被告人侯某生擔任財務經理。
向某、盧某2及被告人許某禮、侯某生等人以道和云科公司名義,利用開發(fā)的云科商業(yè)大系統(tǒng)平臺,以店主、服務商會員推薦、促成店主、服務商會員時及所推薦、促成的顧客、店主、服務商會員進行消費、銷售時可獲獎勵,鼓吹高額返利、夸大公司發(fā)展前景,引誘他人加入并繳費成為店主、服務商會員。
參與人員注冊成為會員后系統(tǒng)根據推薦關系自動識別記錄并鎖定上下線關系組成層級。上述顧客、店主、服務商會員進行消費、銷售,推薦、促成商家、服務商會員的獎勵按層級進行返利(現金獎勵三級,消費積分獎勵不限級)。截至2018年6月,云科商業(yè)大系統(tǒng)共有顧客會員2579671個,店主會員30672個,服務商會員1824個,層級共52級。
另查明,案發(fā)后,被告人侯某生家屬代其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幣4萬元。
番禺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許某禮、侯某生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番禺區(qū)人民法院根據前述法定刑幅度、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節(jié),并綜合考慮被告人作案的具體事實、認罪態(tài)度、社會危害性等因素確定宣告刑。依照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被告人許某禮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侯某生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責令被告人許某禮、侯某生與其他同案人共同向各被害人退賠(被告人侯華生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4萬元現扣押于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qū)分局,列入上述退賠執(zhí)行范圍)。